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修订《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》的公告
| 索 引 号: | 000014349/2024-691080 | 是否有效: | 是 |
| 发布机构: | 沿河县人民政府 | 发文日期: | 2024年05月13日 16:39:52 |
| 名 称: |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修订《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》的公告 | ||
| 文 号: | |||
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修订《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》的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5号
为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,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, 根据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》 (2014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, 根据2021年6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修正)的规定,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修订了《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》, 现予以发布。 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〈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〉的公告》 (2019年第12号)同时废止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
审理标准
| 序号 | 单位 | 拟处罚金额 |
|---|---|---|
| 1 | 贵州省税务局 | 600万元以上(含本数) |
| 2 | 贵阳市税务局 遵义市税务局 | 500万元以上(含本数) |
| 3 | 六盘水市税务局 安顺市税务局 毕节市税务局 铜仁市税务局 黔东南州税务局 黔南州税务局 黔西南州税务局 贵安新区税务局 | 400万元以上(含本数) |
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
2024年5月7日